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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主托运一票货物,自北京运至长春,总运费为1260.00元。货运单的“航班/日期”栏内填写9月8日CZ6102.但到9月15日该货方被运抵目的地,货主提出索赔,承运人应赔偿不超过(    )元。

  • A

    0.00

  • B

    126.00

  • C

    441.00

  • D

    630.00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由于航空公司的原因,货物超过约定和规定期限运出,航空公司应给予适当赔偿,但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额不超过该票货物实付运费的5%,赔偿总额以全部运费为限。该货被延误7天,

赔偿额=1260.00×5%×7=4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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