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对每项应税所得的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作了哪些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目前,其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19200元/年(16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涂20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颟,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种类及其分类标准是什么?
简述个人所得课税的基本模式。
简述实行比例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日。
个人所得税法对每项应税所得的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作了哪些规定?
中国公民孙某是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雇员,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1)1~12月每月取得由雇佣单位支付的工资2万元;(2)3月份因意外事故获得保险赔款5000元;(3)5月份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1万元;(4)6月份取得国债利息收入8000元。对于以上收入,尽管孙某已经被告知,凡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均已由支付单位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完税凭证的原件,但孙某仍不放心。他找到税务师事务所,就以下问题提出了咨询:(1)2009年取得的四项收入,哪些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收入中,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是如何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