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为考生朋友们提供了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等信息,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办学性质、层次及主管部门

第三条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代码(部标):13423,始建于1964年, 学院前身为国家级重点中专——江西省粮食学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粮食局。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经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批准,学院新生收费标准为: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000元/学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计划: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17年《招生计划》专刊。

第七条 招生录取: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院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分数级差:没有分数级差。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政策。

8、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奖、贷学金制度

第八条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特殊困难助学基金等多种奖助学项目,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实际表现,按规定发放。

第六章 毕业生颁发文凭

第九条 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高校园区嘉言路699号

电话:0791-83777800 83777980 8377842  邮编:330038

网址:http://www.jxgmxy.com  E-mail:jxgmxy@126.com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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