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2015河南郑州)李老师是某小学二年级三班的体育老师。一次上课时,李老师的手机响了,她让学生自由活动,自己去一边接电话。该班学生小博在玩单杠的时候,被他的同学小方恶作剧地从后面推了一下,从单杠上掉了下来,摔伤了头部,在医院治疗一个多月才得以恢复。问题:请运用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对该案例进行评析。

答案解析

上述材料中由小博所在学校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可以向体育老师李老师追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款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相关规定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材料中,李老师在上课期间接听电话,擅离职守,导致学生受伤,符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其所在学校及其个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